2008年6月22日,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研究2008届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情况。
2008届本科毕业生共3306人,授予学位3185人,不授学位78人,缓授学位7人。另有37人情况各异,经研究,29人授予学位,8人没有授学位。
一、不授予学位情况:
1、有明显反对国家稳定等的言论或行动者、有违法犯罪行为者。
2、考试作弊。
3、学习期间受到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或累计受到两次以上(含两次)严重警告处分者。
4、以考试课程计算,全学程累计有6门或6门以上不及格(其中,英语四级考试420分以上可以抵以前所有学期的英语不及格,获国家计算机考试二级证书可以抵以前所有学期的计算机不及格)。因病或其他原因经批准缓考者除外。
5、留级以后累计补考3门者。
6、学校暂不开设英语以外的公共外语课,对修非英语语种的学生,经学校组织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标准者。
7、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如教育实习等)没有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
8、由于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暂发结业证明的,不论补考答辩通过与否,均不授予学位。
9、作永久性结业处理者。
二、缓发毕业证、学位证:
1、有缺考。
2、普通话不及格(待普通话及格后再发)。
3、因最后一学期考试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按时毕业,还有两次补考机会,补考及格可授予学位。
4、因毕业前补考考试不及格的学生。还有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及格可以授予学位。
5、有助学贷款的在毕业离校前不能提前还清本金,则在本人贷款本息还清前必须委托学校代为保管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特殊情况经研究授予学位的:
1、考试不合格,但已考取研究生的(2人)。
2、考试不合格,在CN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的文章(限理科前两名、文科独著)。
3、考试不合格,获得了荣誉的(1人)
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4、考试作弊,受记过以上处分,但已考取研究生的(4人)。(特殊注明:今年按此办理,但因涉及导向问题,以后是不是可以授予学位,难以预料)。
特别注明: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发表了三篇文章的,教育技术系有3人、音乐系有1人,均未授学位;考试作弊,受记过处分,获得了省级荣誉的,体育学院有2人,均未授学位。
四、我系情况
我系今天共有本科毕业生199人,有5人未取得学位证书, 2人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具体情况如下:
1、未获学位证5人。考试不及格科目超过5门。
2、未获毕业证、学位证2人。未参加论文答辩,只取得了结业证。一年以后回校参加论文答辩,如果论文答辩合格,只可以换发毕业证,永远没有学位证。
五、思考
1、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是有没有完成学业的标志,考试课、考查课都会影响领毕业证、学位证。毕业时打出成绩单,有的同学不知道自己的成绩对不对,有的不知道自己有几门不及格,有的找不到选修课的成绩等等。
建议:每个同学,每学期考试后,一定要找到自己的所有成绩,包括考试课、考查课、选修课,并自己保存好,以便到毕业时核对。
2、不及格数量。考试课超过5门不及格,即6门和6门以上,则没有学位证。
建议:一是每个同学每学期结束后,对自己已经有几门不及格要心中有数。如果已经达到了6门,补救措施可以是:考取研究生,或在CN刊物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获得省级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省级荣誉。
3、考试作弊,受记过以上处分。即使发表了文章、获得了省级荣誉也没有学位证书,除非考取了研究生,可以网开一面。但在学术委员会讨论时,争论很激烈,因涉及学习风气和导向问题,今年是授予学位了,以后是不是可以授予学位,难以预料。
建议:一般不要触动这个雷区,后果太严重!考试不及格尚有回旋的余地,考试作弊只有半条路:考研,因为即使考上研究生也不一定可以获学位。而如果不给学位,则考上也是白考,因为根据国家规定,没有学士学位不可能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4、论文答辩,直接决定着能不能获毕业证、学位证。根据规定,不按示参加论文答辩,没毕业证、学位证,只发结业证,一年以后可再给一次参加论文答辩机会,如果论文答辩合格,结业证可以换为毕业证,但永远没有学位证。毕业论文答辩未通过,暂发结业证,不论补考答辩通过与否,均不授予学位。
建议:重视毕业论文答辩。工作丢了,可以再找,但毕业证、学位证没了,四年的青春年华、四年几万元的开支全白费了,并且永远没有弥补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