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徽:
院训:
明德博学,弘商经世
释义:
明德:“明德”源自《大学》开篇:“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意为:办大学的原则在于发扬光明的德性,革新民心,达到完善。明德即彰明美德,指知晓道理,懂得做事、为人的德性与德行,就是告诫师生通过学习和实践培养优良品德,注重道德修养,使道德法令化为内在需求,达到人生道德境界。德包括了从商、治国、理财中需要的“诚信、正直、责任、自信、互信、互谅、互利、互惠”等这些优秀的精神品质和道德内涵。大学教育的根本目的在于以德立人,要使学生懂得做人之根本,通晓事理,修身养性,努力向善,做高尚进取之人。只有“明德”才能更好地去博学、去弘商、去经世济民,这是前提和基础。
博学:“博学”,源于《礼记•中庸》:“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礼记•儒行》:“儒有博学而不穷,笃行而不倦。意为学识渊博,既要学习专业知识,又要学习其它知识。寓意学院重视师生能力培养,不断强化师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培养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基础扎实、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的高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
弘商:“弘商”就是要体现和展示商学风采,把商业本身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光大发扬重商立业的观念,营造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为社会培养具有市场意识和创业能力的高级应用型商业管理人才,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经世:“经世”,源于《抱朴子•审举》:“故披洪范而知箕子有经世之器,览九术而见范生怀治国方略。”意为“民为邦本,本固邦宁”;“以民为本”。寓意学院坚持“以人为本”,探求经济运行规律,服务国家、社会、人民为己任的目标和要求的有机统一,要求学院师生将个人的知识、能力奉献社会,将个人的成才抱负融入为最广大人民造福之中,这是学院追求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为社会服务的价值目标。实现“经世济民”之价值追求,客观要求学院为社会培养一批又一批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更好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