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200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开始,为做好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身体健康;
以应届统招毕业生为主,专科生总数限定在一定比例之内;
获得毕业证书;
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者优先。
二、工作要求
1.营造氛围。要围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做好前期宣传工作,鼓励广大青年学生以饱满的热情、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支援西部,报效祖国,服务人民。
2.严格程序。要坚持自愿的原则,征得本人同意,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根据按需选拔、择优录用的标准,认真负责地做好志愿者报名工作。
3.指导学生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学生必须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中国志愿者网站或安师青年网(tw.aynu.edu.cn),填写报名信息。
4.交表。网上报名成功后,在安师青年网(tw.aynu.edu.cn)下载填写《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正反打印)。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连同成绩单复印件(均一式三份),以院系为单位于5月10日前交至校团委进行审核。
2009年西部计划专项行动
2009年西部计划按照11个专项行动进行招募,请阅读各专项行动简介(详情请查阅相关文件):
一、支教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中小学校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和教学管理工作。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师范类专业优先选拔。
二、支医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为期1-2年的医疗卫生工作。
招募对象:医学类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三、支农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贫困县的乡镇农业(林业、水利)技术站从事为期1-2年的农业科技、扶贫工作。
招募对象:农业、林业、水利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
到中西部县级团委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主要协助开展基层团建、青年就业创业和青年志愿者等工作。
招募对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已经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其中包括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有志愿服务经历和团学干部优先考虑。
五、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在西部地区和湖南湘西州、湖北恩施州、吉林延边州等15个省(区、市)的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及安装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农村中小学,开展为期1年的技术指导和巡回培训工作。
招募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熟悉计算机、互联网基本操作。
六、基层人民法院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法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基层人民法院从事为期1-2年的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法律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七、基层检察院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检察院从事为期1年的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法律、中文、财会、计算机等专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
八、基层法律援助专项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司法部、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计划服务县司法行政部门从事为期1年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法律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为主;政治过硬,品学兼优。
九、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国家开发银行、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开发性金融协议已经覆盖的西部计划服务县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开展为期1年的开发性金融志愿服务工作。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的经济、金融等相关专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选拔。
十、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行动
本专项行动由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共同组织实施。志愿者主要在西部地区的乡镇、街道综治办从事为期1-2年的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
招募对象:主要招募法学、社会学、管理学和农学相关专业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大学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有奉献精神的应届毕业生。
十一、灾后重建志愿服务行动
到受灾乡镇及农村提供基础教育、心理咨询、医疗卫生、农业科技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协助当地团组织、志愿者组织参与灾后重建工作。
招募对象:主要从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地招募选拔基础教育、心理咨询、医疗卫生、农业科技、计算机、公共事业管理类的应届本科及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在读研究生等。
2009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第一条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艰苦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不合格。
此外,到西藏服务的毕业生,明确本人志愿时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酌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