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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年10月26日 18:3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关于举办“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教师〔2018〕851号)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建立一支师德高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要求,通过开展以“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为主题的征文活动,引导广大教职工以李芳老师为榜样,爱党爱岗、潜心育人、无私奉献,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展现新时代我校广大教职工的崇高精神境界和高尚道德情操。

二、征文对象

全校在职在编教职工

、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题目自拟,紧扣“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的主题;立意新颖,突出特色,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联系个人实际,反映工作现实,内容真实生动。

2.字数2000字左右,A4纸打印。

3.交稿时请在封面页注明作品名称、作者、作者单位、职务、职称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封面格式参见附件1,宣传部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

4.参赛征文不得抄袭,如发现抄袭文章,将取消征集推荐资格。

四、征文办法

论文征集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报送,其中国际交流与教育学院报送数量不少于1篇,人文管理学院不少于2篇,其他单位不少于3篇。各单位将上报征文进行排序整理,并认真填写《安阳师范学院“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师德主题征文报名表》(见附件2,宣传部网站“文件下载”处下载),于11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送党委宣传部办公室(勤业楼C307)。

4.评审与奖励:学校对各单位选送征文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并择优推荐10篇上报;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高校选送征文进行评审,按照征文作品总数的15%、20%、25%的比例评出本次征文活动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此次征文活动作为加强师德教育的良好契机,认真做好征文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动员教师全员参与,扎实有效开展。

2.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橱窗、校报、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开辟“争做李芳式的好老师”主题征文专栏,展示本单位教师优秀征文,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对于征文优秀作品,省教育厅将在《教育时报》开设专栏,予以刊发。

联系人:熊小伟 联系电话:29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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