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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5-2026学年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年12月01日 08:07 


根据《安阳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精神,按照学生处有关要求,结合商学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生为本,公开、公平、公正和考核择优的原则。

二、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办法,综合考虑学院专业结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等情况,确定本学院各专业可接收人数,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资格,组织申请转入学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对学院转专业工作的程序规范公开和政策合法合规情况进行监督。

组     长:陈利平 彭傲天

副组长: 李小波 杨   群 杨伟鸽

成    员:张焕敬 尧华英 李   粮 王永振 牛瑞程 李津璞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

三、转入名额

会计学42人,审计学10人,财务管理5人

四、专业转入基本条件

学生原则上应当在录取专业完成学业。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对拟转入专业确有兴趣和专长,经本人申请、学院考核,在新专业更能发挥本人兴趣和特长的;

2.入学后出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三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经学校审核判定确不适宜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同类专业学习的;

3.学生休学、保留入学资格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对应年级无学生原所学专业的。

五、不受理转专业申请的情况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未取得学籍或为毕业年级者;

2.跨学历层次、跨录取批次、科类者;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定向培养以及通过对口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者,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

3.软件类本科、中外合作办学类、校企合作办学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者;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学生申请调整到普通类专业者;

4.在校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身体状况不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者;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第二次转专业者。

六、专业转入考核要求

1.申请转入商学院的学生需参加商学院统一组织的考核。

2.申请转入商学院的学生超过限定人数的进行笔试和面试。笔试考核内容为商科类专业基本常识、大学生生涯与个人职业规划,满分100分;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及专业学习能力等,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

3.申请转入商学院的学生未超过限定人数的进行面试。面试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身心健康及专业学习能力等,满分100分。

4.考核结束后,按照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报学生处。

七、专业转出

对提出专业转出申请的学生,安排专人进行谈心谈话,对学生再次进行专业介绍和专业思想教育。经多次谈话和教育宣传,在学生对所学专业充分了解的前提下,仍坚持转专业的,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八、时间安排

1.12月4日下午17:00前,将《安阳师范学院在校生转专业申请表》交至明园1#54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2.12月8日-9日,进行资格审核。

3.12月10日-21日,进行考核(笔试、面试)及公示。

4.12月22日,报学生处审核。

5.联系人:李津璞19837298089。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学校文件和通知要求执行。

十、本办法由商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组织实施。



商学院

202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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