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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议书上交和报到证办理的相关说明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年05月09日 16:04 


工商管理学院关于协议书上交和报到证办理的相关说明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办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基本依据之一,《报到证》上所显示报到单位为《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单位)。《报到证》是毕业生档案转递的基本依据(考取研究生除外)。

为顺利完成《报到证》办理和毕业生档案转递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和要求说明如下:

一、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

凡已确定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请在接收到相关录取材料后,将①《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两份)②《调档函》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③《协议书》原件(一式三份)上交本年级辅导员处。

因个别院校《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较晚,以上三个材料可分别上交。如《协议书》已经签订,可将已签订的《协议书》一式三份上交,自行处理违约善后事宜,我校不追究违约责任。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不办理和发放《报到证》,学校凭《调档函》转递毕业生学籍档案。

二、已有就业意向的毕业生

已有就业意向的,且5月15日前能够签订《协议书》的,请于5月15日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上交辅导员。参加学校第一次统一办理《报到证》手续,《报到证》同毕业证和学位证一同发放,学籍档案学校统一转递。

已有就业意向的,但5月15日前不能够签订《协议书》的:

1.若6月1日前能签订《协议书》,请于6月1日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上交辅导员,参加学校第二次统一办理《报到证》手续,《报到证》发放时间可能为离校后,不影响学籍档案正常转递。

2.若9月1日前能签订《协议书》,经辅导员同意,可申请学籍档案留校、《报到证》暂缓办理,具体留档手续6月初办理。《协议书》签订后及时上交辅导员(或经辅导员同意直接上交我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统一办理改派或补派手续,办理完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报到证》,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3.若9月1日之后才能签订《协议书》,①可参照“三、暂无就业意向的毕业生”相关内容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约时如需要更换空白协议书,可到辅导员处办理协议书更换手续;②可经辅导员同意,5月20日前申请将本人《报到证》开往生源所在地,档案转递至生源所在地相关人事部门。

三、暂无就业意向的毕业生

1.自行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的

毕业生可自行选择各省、市、县人事代理机构(一般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选择人事代理机构时一般遵循就业地原则或生源地原则,即如果未来就业选择地区比较固定的,优先选择目标就业地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做人事代理,如果未来就业选择地区不固定的,也可选择生源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做人事代理。办理人事代理需本人到相应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代理手续,即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协议书》,人才交流中心在三份《协议书》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签章。办理人事代理后可以在其服务区域内选择就业单位(可以为临时就业或挂靠单位,需向辅导员说明),就业单位需在《协议书》的“用人单位意见”处签章。以后变更就业单位如需要更换空白协议书,可到辅导员处办理协议书更换手续。

自行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的,请于5月15日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上交辅导员。参加学校第一次统一办理《报到证》手续,《报到证》同毕业证和学位证一同发放,学籍档案由学校转递至人事代理机构。人事代理机构是否接收组织档案由毕业生本人与人事代理机构协商,具体要求参见《工商管理学院党组织关系迁转手续办理说明》。

2.参加学校统一办理“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手续的

毕业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业务,学校统一将《协议书》(三份)和人事代理费(60元)交至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在郑州市),即与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协议书》,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在三份《协议书》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签章。办理人事代理前(或之后)毕业生本人可以在其服务区域(河南省)内选择就业单位(可以为临时就业或挂靠单位,需向辅导员说明),就业单位需在《协议书》的“用人单位意见”处签章。以后变更就业单位如需要更换空白协议书,可到辅导员处办理协议书更换手续。

参加学校统一办理“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手续的,请于5月15日前将三份《协议书》和60元代理费上交辅导员。参加学校第一次统一办理《报到证》手续,《报到证》同毕业证和学位证一同发放,学籍档案由学校转递至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档案可以选择由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可以接收,也可以自行联系接收党组织,具体要求参见《工商管理学院党组织关系迁转手续办理说明》。

3.参加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

2012届应届男性毕业生可以参加毕业生入伍预征。参加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毕业生须在5月20日前进行预征网上报名,并参加我校辖区兵役机关会同我校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通过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的,可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复审应征。

毕业生入伍预征相关程序和政策请查阅《关于2012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的通知》和《2012国家鼓励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政策五十问》。

参加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毕业生可同时办理人事代理或就业等手续,也可选择将本人《报到证》开往生源所在地,档案转递至生源所在地相关人事部门。参加学校第一次统一办理《报到证》手续,《报到证》同毕业证和学位证一同发放,学籍档案学校统一转递至《报到证》所指向单位。

4.其他

如有其它特殊情况,可经辅导员同意,5月20日前申请将本人《报到证》开往生源所在地,档案转递至生源所在地相关人事部门。

四、《协议书》的填写和上交

《协议书》上交时应填写完整,考取研究生的毕业生可以不填写《协议书》。

协议书封面,“毕业生”处为毕业生姓名,“用人单位”处可不填写,“学校名称”处为安阳师范学院。

协议书表格中,毕业生情况及意见由毕业生本人如实填写前四行,其中“学制”处本科为“4年”、专升本为“2年”,“培养方式”为并轨(打钩),“学历”为本科,“毕业时间”为2012年6月(7月也可以),“应聘意见”可暂不填。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由用人单位填写,学校意见为辅导员填写,其中“学校联系人”为王亮或张兰英,“联系电话”为3300620或3300652,“邮政编码”为455000,“学校通讯地址”为河南省安阳市弦歌大道436号。“备注”栏由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协商填写,也可不填。

《协议书》中,“用人单位意见”处为具体工作单位(或临时、挂靠单位)签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处为负责档案接收和管理的人事主管部门签章(也可为人事代理机构),“院(系、所)意见”处为我院签章(如原所盖签章不清晰的可到515办公室补盖),“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意见”处为我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签章(此签章为最后加盖,如需提前加盖,请到辅导员处办理提前盖章手续)。

《协议书》填写完整、印章齐全后上交辅导员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一份,返还用人单位一份。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凭借辅导员整理汇总的《协议书》为毕业生办理《报到证》。

五、《协议书》的补办或更换

《协议书》每生一套,每套一式三份,且有固定编号。一旦丢失需到我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办理补办手续时,需先到我院挂失登记并进行公示,公示期后填写《协议书补办申请表》交至我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9月1日后到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领。

《协议书》损坏或因变更就业单位需申领新协议书时,可办理《协议书》更换手续。办理时须将原一式三份的《协议书》返还辅导员,如已上交辅导员或学校一份可只返还另外两份,辅导员登记备案并缴纳学校要求的工本费后领取新的《协议书》。由辅导员将返还的旧《协议书》、工本费等相关手续上交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暑期如无法联系辅导员也可直接到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

六、《报到证》的办理

学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凭《协议书》于5月底到河南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报到证》。学校6月初会到河南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进行第二次集中办理(或改派手续,即变更《报到证》报到单位),暑期根据办理人数情况进行第三次集中办理。9月1日后学校不再统一办理,由学生本人凭签订的《协议书》先到我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确认后,再自行携带相关手续到河南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改派手续),然后自行办理学籍档案转递手续。

暑期我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会安排值班,以便办理相关手续。离校后《报到证》补办、改派等相关手续办理程序和要求会另行发文通知。

七、其他说明

我院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由本年级辅导员具体办理,联系方式和办公电话如下:

王 亮13598105507和容楼A503室3300620

张兰英15937276980和容楼A504室3300652

我校负责毕业生就业相关手续办理的单位为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考取研究生的由学生处负责),联系方式和办公电话如下:

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徐洁老师2900076和展楼A一楼

学生处王景老师2900132和展楼A二楼

有其他就业相关问题请及时咨询。

安阳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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