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
2008
届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教育的通知
各院(系)、人文管理学院:
2008届贷款毕业生即将离校,为了保证毕业生能够掌握提前还款、年度还息以及违约责任等相关知识,请各院(系)和人文管理学院在贷款学生离校前,集中组织有针对性的教育活动,使每位学生真正地了解、掌握,特别是对违约责任的认识,避免贷款学生出现违约的不良记录,给以后的工作带来负面影响。各院(系)和人文管理学院请将教育活动的照片和文字材料发到邮箱
lstd@aynu.edu.cn,照片不少于三张。教育内容见下:
一、提前还款
(一)提前还款时间
除每年
11月1日到12月31日之间开行和代理行要进行年度结息不受理借款学生提前还款外的其余时间,借款学生均可进行提前还款。
(二)提前还款的形式和方法
贷款学生可以直接到校学贷中心领取提前还款批复表进行还款也可以自行采取网上申请还款的方法进行还款,因近期需要提前还款的学生众多,为了校学贷中心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请各院(系)组织学生采取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还款。
1、网上申请还款
①登陆河南省学生资助网,通过本人的用户名(10479+身份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123),进入信息管理系统。
②进入个人助学贷款系统后可查询本人相关贷款信息,点击“提前还款申请”项并进行提前还款申请提交即可。
③学贷中心每日9:00和17:00进行提前还款批复,贷款学生可根据自己提出申请的时间下载已经批复的《提前还款批复表》,具体方式仍是向登陆“河南省学生资助网”——进入个人信息系统——点击提前还款申请——下载提前还款批复表。
④打印出提前还款批复表后在贷款学生可在有效期内在中国农业银行进行还款,安阳市内可办理提前还款业务的农行为北大街农行(乘26路车在老槐树下车)和灯塔路农行北关支行(乘8路车在灯塔路下车)。完成还款后保存好提前还可凭证以备办理毕业手续时使用。
2、贷款毕业生离校后如有特殊情况,可到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直接申请办理提前还款。
二、年度结息
贷款毕业生自毕业当年的7月1日起自付利息,需支付利息的贷款学生须在每年12月20日前偿还当年应付利息,否则即构成违约。
(一)年度付息金额的查询
学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会将每年度的结息信息在11月中旬发送到我校学生处主页,需付利息学生可自行查询;需付利息学生也可在河南省学生资助网的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相关信息。
(二)还息方式
1、银行代扣。贷款毕业生得知自己需付利息金额后可将需付利息至少提前3天直接存入本人贷款帐户中(即毕业确认表中的账户),银行在12月20日进行划扣,学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将在银行扣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扣息情况上传至我校学生工作处主页,贷款学生要注意查询,如果出现不能正常划扣的情况要及时与校学贷中心联系。为了防止因银行卡年费和小额资金管理费的划扣导致账户内可供偿还利息的余额不足的情况,贷款学生在存款时要比自己所需支付的利息多存入20元左右。
2、现金还息。贷款学生也可以到河南省内农行网点(最好是助学贷款代理网点或高校附近的农行网点)持现金办理还息手续,办理手续时需提供贷款合同号(可从毕业确认表或河南省学生资助网的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贷款年度+10479+身份证号,如0410479411002************),农行将开具单据。
三、展期
展期即延期,指在校期间(通常是毕业班)考入研究生或专科升入本科教育(必须为全日制教育)的借款学生,可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展期期间按原所在高校的财政隶属关系,继续享受财政部门贴息。
(一)办理时间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安排,展期的办理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毕业当年因特殊原因没有办理的可在次年办理。
(二)办理方法
1、需办理展期的学生在毕业离校前需将本人考入高校的名称、地址、专业等信息提供给原所在院(系);
2、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会在每年9月底将办理展期所需的材料、表格等以通知的形式在我校学生处网页公布,需办理展期的学生自行下载相关表格,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送回我校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四、违约责任
(一)学生容易出现违约的几种情况
1、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本息超过一年且不与高校主动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
2、借款学生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每年还息,并且拖欠利息达到一年的;
3、在办理毕业确认手续时,未将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或工作单位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告知资助中心,或者家庭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工作单位等情况发生变化未在20个工作日内通知资助中心的;
(二)出现违约后需承担的责任
如果贷款学生出现违约,开行、教贷中心以及资助中心等部门将按照合同的约定,在
不通知违约学生的情况下采取如下措施:
1.将学生的有关信息和违约情况提供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并将其违约行为载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金融机构将保留终生不再为其办理新的贷款和其他授信业务的权力;
2.在全国大学生就业网、学历文凭查询网站及国家助学贷款网站公布违约学生名单及相关信息;
3.在有关媒体上,公布违约学生的相关信息;
4.在校园网、校友网上公布违约学生相关信息,并向用人单位及家庭所在地村委通报违约情况;
5.违约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三)避免不必要违约的方法
1、毕业离校前认真阅读毕业确认表后的须知及学校下发的相关材料;
2、时常关注河南省学生资助网上的个人信息管理系统,注意更新本人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3、每年按时偿还利息。
各院(系)要组织贷款毕业生认真进行学习,切实保证每位贷款毕业生均能了解与还款、还息相关的知识。同时,各院(系)要对本次毕业教育工作进行总结,上交书面总结材料(加盖公章)和照片(照片和数码照片均可)。
安阳师范学院国家助学贷款管理中心
200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