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推进有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加快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促进青年知识分子健康成长和锻炼成才,具有重要意义。2011年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网上报名工作在4至6月份进行(我校关于2011年毕业生预征工作的通知和要求,5月6日已在校园网上公布)。在6月15日前,各院系尽可能把符合预征条件的毕业生都作为预征对象进行上网登记。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
二、年龄要求
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周岁
三、预征报名须知
1、2011年应届毕业生实行网上预征报名,预征对象是
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应届毕业生,预征报名系统的网址是http://zbbm.chsi.com.cn(公网)和http://zbbm.chsi.cn(教育网)。
2、请认真阅读大学生预征报名网站中关于预征网上报名、预征流程的网报公告以及优先安排、选拔使用、补偿及代偿学费、考学升学优惠、就业安置优惠等政策,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或者报名无效。
3、用户网上报名前,请先通过“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请及时与校学籍管理部门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学籍管理咨询电话:2900132 )
4、在网上报名过程中页面显示的各项信息,请务必仔细阅读。
5、网上报名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查中如发现有意填写不实信息,将取消预征对象资格,不再准其报名应征。
6、请如实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系统将会通过手机短信提示毕业生通过初审。
7、预征管理部门开始审核工作后,学生将不能修改报名信息。
四、预征流程
4—5月:毕业生个人网上报名。
5—6月:按照当地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6月15日前: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填写并下载《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6月1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一并交到学校武装部。
6月20日前:《登记表》和《申请表》经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交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2月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后,在20日内将通知书复印件,《申请表》原件一并寄送到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次年2月后:学校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帐户或贷款银行。
五、优惠政策
高校毕业生入伍除享受义务兵的各项优待政策外,还享受:
1.补偿学费或代偿贷款:按照最高6000元/学年的标准获得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
2.使用、培养:在同等条件下,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
3.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队基层干部。
4·公检法机关定向招录优先: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
5·免试或优惠升学:退役的高职(高专)毕业生可直接入读成人本科;参加普通本科考试,享受招生计划单列、考试成绩单独划线、择优录取等政策,按30%比例录取;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就业安置优惠:退役后在一年内择业可参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咨询电话:3300600 联系人:马柱老师 地址:和展A楼二楼205房间
安阳师院党委人民武装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