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
学生工作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团学工作>>学生工作>>正文

关于评定我院2010-2011学年学校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08日 15:50 


关于评定我院2010-2011学年学校奖学金的通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的积极性,弘扬“进德修业、博学笃行”的校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造就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我校设立了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以下简称学校奖学金)并下发了《安阳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院政【2010】9号)。根据我校《关于评定我校2010-2011学年学校奖学金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我院评定2010-2011学年学校奖学金的相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定范围

(一)参评学生为二年级以上有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包括二年级,但不含专升本新生)),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列的学生。

(二)在参评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学校奖学金:

1.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2.学籍异动未满一年者;

3.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三)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学校奖学金标准及名额分配

(一)学校奖学金不分档次,获奖学生每人每学年2000元。

(二)学校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获奖总名额为在校生人数的4%,各专业获奖学生人数由我院学工办根据校助贷中心提供的数据进行核算。

三、评定程序

(一)各年级成立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不少于本年级、专业总人数的10%),初步提出获奖名单。

(二)经我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审通过后,在我院进行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校助学中心,由校助学中心提交校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评定安排

(一)本次评定按照2010-2011学年学生综合测评成绩进行,评定由各年级自行组织进行。

(二)各年级自接到本通知后开始进行评定工作,所有评定及上报工作于11月11日前完成:

1.自接到本通知至11月11日为各年级评定阶段,并于11月11日前报送《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安阳师范学院奖学金院系汇总表》。我院将于11日至14日进行公示。

2.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为学校审批及公示阶段。

五、发放方式

校学生工作处按照最终公示结果制表造册,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送财务处一次性通过学生一卡通绑定的银行卡发放。

安阳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2011年11月8日

上一条:关于2011年 “温馨旅途”资助通知 

下一条:关于评定2010-2011学年国家奖助学金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