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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注意事项


作者:张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年04月12日 12:11 


毕业生就业信息统计注意事项

为使2013届毕业生无差错派遣,就业信息准确无误上报,特针对各学院提出本注意事项,请各学院按要求上报本学院信息。

1、协议书上交:毕业生已签约协议书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上交时间从4月初开始,每周一将本班协议书交到系办张丽老师处。上交时需注意:

(1)真正到该盖章单位工作的要区分出来单独上交;

(2)每份协议书要求在封面右上角备注学生学号联系方式及哪种方式的就业(以下几种情况的签约需要在协议书封面上标出:特岗、招教、公务员、选调生)。

2、就业信息上报:我院已把各学院2013届毕业生基本信息表(excel版)传给各班负责人,请学院在原表基础上核对各项信息(修改项改正后刷成红色字体):

有关“派遣单位”的说明,此项为毕业生档案所派遣的单位信息,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没有接收单位的毕业生,分师范和非师范两种情况。师范毕业生派遣到生源所在地级市的教育局。非师范生派遣到生源所在地市级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吉林、江西等个别省派遣到省级高校就业主管部门)

(2)考上研究生的毕业生,“派遣单位”为学校全名,派遣单位所在地为学校所在地,并在“就业状况”中标明“考取研究生”

(3)已签约单位的毕业生以签订的三方协议书为依据。

A、 有档案管理自主权的接收单位(如安钢集团,此类单位的公章带有“人力资源部”、“人事专用章”等字样,也可与学生本人核实或是致电就业中心核实是否国企)直接填写单位名称。

B、 无档案管理自主权的单位(私企、私立学校),需找到当地人事主管部门(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盖章,或在各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档案人事代理(也需盖章),“派遣单位”填写为当地地级市人事主管部门的名称(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x市教育局,人才交流中心统一写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级的人事代理要派遣到市级单位)。并在“说明”栏中填写具体就业单位(如xx公司、xx中学)。

(4)有关“派遣单位所在地”的说明:派遣单位所在地信息需要填“派遣单位”所在地级市名称,如“河南省安阳市”——注意格式

3、关于人事代理:学院可从现在开始督促毕业生在各自就业的地市自行办理人事代理,(做人事代理,最好以毕业生有就业意向的地级市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实在目前无明显意向的,可统一由学校代办理到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集体办省人才人事代理的可先在学院予以登记(日后还用此信息统计表在“说明”栏标注),每人60元,就业中心将在5月中下旬统一收取相应协议书和代理费(代理费将不再收取现金,只接受转账方式,以转账存根为依据,存根上交时需在背面注明学院名称,人数,辅导员签字)转账账号另行通知。办理省人才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派遣单位暂不需要体现于表格内,仍维持回原籍地市,此部分毕业生如已有签约单位,可以在“说明”栏填写。

4、联系方式、家庭电话、电子邮箱、QQ、协议书编号的统计。为日后对毕业生就业跟踪调研,要求每位毕业生必须留下这几项信息。

特别提示

1、无签约单位的开封籍毕业生不分师范与非师范全部默认回原籍到“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河南省新增五个扩权县,巩义、固始、邓州、永城、项城,此五地生源按地级市派遣。

3、信息核对表中缺少的毕业生需按原表格式将信息补充完整。

4、表中的“说明”项可理解为备注,用于填写该毕业生的特殊情况,如退学、休学、转学籍等等。

5、办理人事代理并有意向报名招教考试的,院系可统一向就业中心借协议书,待学生报名结束后交还至院系,就业中心将在9月份统一回收考研毕业生的协议书和借出的这部分协议书。

6、就业协议书上面用人单位意见处必须盖行政章,其它的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均无效。

Excel核对表的交表日期为4月22日之前。

工商管理学院

201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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