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程序
1.各认定小组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领导小组领导下,本年级辅导员主持下开展认定工作,由本年级辅导员指定小组组长。
2.认定工作正式开始前,应由各认定小组将本专业申请学生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收集汇总。暂无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可以先提供其他相关贫困证明,并于10月13日前补交家庭情况调查表。本学年经绿色通道入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由我院学工办提供其《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3.认定时,依据申请人实际情况、历年受资助情况、历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历年获各类奖助学金情况,结合本专业实际,将所有申请人按困难严重程度排序。
4.认定结束后,评议小组组长负责汇总本小组评议结果,上交《工商管理学院2011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小组评议报告单》,组织申请学生填写其他相关材料。
二、相关要求
1.认定过程中不得有非本评议小组成员参与,认定结束后,在公示前,各评议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前公布认定结果。
2.各认定小组可到学工办查询历年受资助情况、历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情况、历年获各类奖助学金情况。
3.困难认定等级分配建议各占三分之一。
4.各认定小组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公示结果,并将认定现场和公示现场照片各上交一张。
5.各认定小组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和上交本专业各相关认定材料。
6.上交认定材料时,应将各专业(或各班)认定材料装入同一档案袋中,并以认定结果为序进行排序。
三、时间安排
1. 10月10日前,由辅导员召集本年级各班传到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精神,布置本年级困难认定工作具体安排,并发放《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书》。
2. 10月11日前,收集汇总本年级各班《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书》,确定评议小组名单,并公示申请人名单和评议小组名单。
3. 10月12-13日,按照相关认定办法进行本年级民主评议,并于10月13日下午17:00前将评议结果进行年级内公示。
4. 10月14日上午10:00前将本年级《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结果报告单》、评议小组公示名单和评议结果公示名单上交我院学工办。
安阳师范学院工商管理学院
2011年10月9日